不论是帝王的陵寑,还是民间的坟墓,都是人类处置自己尸体的地方,盗墓时就不可能不碰到尸体。据说有不少“义盗”,在掘墓之前要烧香磕头再掘土,以乞求墓主的宽恕,减轻罪孽,保佑家人平安。
但由于盗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,对尸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一样,也就有“脏盗”,不尊重死者的说法。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,义盗也好,脏盗也罢,本质上都是对死者的大不敬,是不同形式的“辱尸”行为。
从中国盗墓史上来看,“辱尸”现象很普遍,但表征各异,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也有差别。其中,下列七种罕见行为,我觉得最为荒唐,有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!
一、见色起欲掘墓士兵奸淫慈禧
1922年,“秀才将军”吴佩孚在洛阳时,严令缉捕孙殿英这个大毒贩,他在洛阳不能立足,就逃往陕州,最后辗转来到了河北省遵化市清东陵。
1928年初夏,孙殿英率部炸开东陵慈禧墓地,无尽宝藏展开在他们眼前,众官兵发疯般劫掠着。孙殿英规定先将宝物集中再分配,谁也不得私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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